地区: | 新乐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
电话: | 0311-88581522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乐市新兴路37号 邮编:050700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汇编;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财政内网和外网的安全与维护;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二)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市年度预算。承担市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拟订市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拟订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市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指导全市基层财政业务。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市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国库科
组织调度全市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市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四)会计监督科
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市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意见。
(五)行政事业科
承担市级行政、政法、宣传、教育、科 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 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指导相关部门财务管理有 关工作。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 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 法。负责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执法 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 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编制 内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按规定 负责审核处置车辆。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六)社保科
承担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七)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八)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按规定管理对口援助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市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信息统计分析和项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
(九)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研究提出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政策。承担彩票机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税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财政收入预算。组织非税收入征缴。落实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制度。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价收入上缴国库。管理全市财政票据。指导非税收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