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栾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1-88031328 |
地址: | 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南大街58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深化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推动我县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的各项农村改革。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我县“大农业”,抓好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项目建设、致富信息传播和科技培训等工作,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负责科教兴农战略的编制和实施,抓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业科技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管理、申报、鉴定、奖励工作。
(四)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物资的质量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农产品的加工、流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菜蓝子工程、农业信息体系工作。
(七)负责培训提高全县乡村干部文化水平、业务素质等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职责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反馈、计划生育、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管理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辖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审计本系统财务收支情况,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家资产,负责各专项资金及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审计。
2、生产项目办公室职责
研究制订我县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参与研究制订农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订全县“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情信息发布和农业生产进度统计工作;管理农业项目建设,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指导农产品加工、流通;负责项目的谋划、引进、跑办和服务。
3、科技信息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农业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较大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示范推广以及科技成果、专利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向全县农民群众传播致富信息和技术;负责本系统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标准认证和开发工作;管理指导各种学会、协会、民办科技组织及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等科技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栾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责
技术站:
一、参与制定全县粮食作物栽培技术推广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引进推广高新技术,普及实用技术。
二、对粮食作物各生育时期苗情进行调查,提出管理意见。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当好领导参谋。
三、通过试验,示范,确定适宜本县推广的粮食作物栽培新技术,新品种。
四、组织实施粮食作物栽培技术的专业培训,搞好农业技术宣传。
五、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指导农民搞好农业生产。
经作站:
负责全县蔬菜、油料、棉花、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布局安排,技术推广,信息反馈,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技术培训、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建设,制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技术规程,推广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
土肥站:
一、参与制定全县土、肥、水高效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小麦、玉米、棉花、豆类、蔬菜等各种作物的施肥技术的宣传,技术指导、专业培训。
三、引进新型肥料品种,并在小麦、玉米棉花、蔬菜等作物上不同生育时期做好试验、示范工作,为在本县推广提供科学数据。
四、抓好农作物秸秆的直接还田工作和有机肥积造工作,促进耕地利用从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型转化,促进有机质循环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化肥利用率。
五、对本县耕地土壤的理化性状、生产能力和抽肥效果变化进行监测,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肥改良技术措施,保持耕地质量不断提高,测定土壤养分含量,水分含量,为领导指挥农业生产当好参谋。
六、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植保站:
1、贯彻执行有关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2、监测预报农业有害生物;
3、制定农业有害生物的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植物保护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评价和推广;
5、培训植物保护技术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与认证;
6、宣传普及植物保护科学技术知识;
7、组织开展植物保护、防灾和社会化服务;
8、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向基层干部和农民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9、拟订和实施本地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10、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本地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
11、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
12、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
13、在本地车站、仓库及其它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14、对违反植物《植物检疫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做出处罚。
15、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农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6、制定本县农药交替轮换合理使用规划。
(二)栾城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管理;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3、农业新品种权保护;
4、农业植物保护;
5、新能源管理;
6、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三)栾城区种子管理站工作职责
1、种子行政许可;
2、种子质量管理和种子市场管理;
3、种子事业发展规划;
4、新品种引进试验与示范;
5、种子质量纠纷调解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