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气象局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
机构信息
地区: 栾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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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电话: 0311-85501141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太行南大街1200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管理、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旅游景区,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文件、材料的接收、督办、归档、文印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纪检、党群团、依法行政、文明创建、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税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防灾减灾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及气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气象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管理与组织实施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气象台(国家气象观测站)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负责本区域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承担气象科研工作;承担本区域综合观测设备以及通信设备的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党支部书记、局长吴彦丽:主持栾城区气象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人事、财务、老干部管理、应急管理、档案、保密、扶贫等工作。

副局长吴文海:分管防灾减灾科、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防雷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计划财务、人工影响天气、后勤保障等工作。

副局长、纪检员崔荣丽:分管气象台、纪检。协助局长分管地面观测、气象业务、科研、气象服务、宣传、现代化建设党务、政工、群团组织、精神文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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