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栾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
电话: | 0311-88033872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凌空桥路37号 |
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8日正式挂牌。由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并原应急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民政局、地震局等部门相关职能重新组建而来。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组织制定相关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并与国家和省市系统对接;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综合协调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按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对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和抽查。
17.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承担监督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标准的落实,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执法文书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管理并监督检查。综合一股。为区政府主要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区政府主要领导文稿起草、批件、调查研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股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踪。
3、综合协调股
组织制定全区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安全发展综合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区消防委员会具体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其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落实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火灾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重大火灾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4、危化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分析、预测全区重大以上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5、工矿商贸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执行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6、防灾救灾股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实施防灾减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各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区内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工作;组织实施防震减灾规划,监督管理地震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地震安全工程规划,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震灾预防和灾害预防工作,管理地震监测台(站),指导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推动避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区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政治部
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周振文
负责应急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秀杰
主持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办公运行、信访、组织人事档案、资产管理、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文化、安全生产月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会、1-3中队。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清言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协调和综合监管,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考核、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监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城市安全发展等工作。分管综合协调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宾利
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地震灾害防御、防汛抗旱、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及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局财务工作。分管工矿商贸科、防灾救灾科、安科中心、防震减灾中心。
党委委员潘少玮
负责应急管理、指挥及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负责火灾防治和协调管理工作。分管应急科、应急救援中心。
党委委员李献辉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委员、监察大队大队长高亮
主持危化科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危化企业执法检查,负责危化及危化事故灾难救援的技术支持。分管危化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