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鹿泉区委、区人民政府授权,对园区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园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2.规划建设部:编制园区内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园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或审核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招商项目部: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
4.财政融资部:负责园区财政管理,实施园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和财政监督工作。
5.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园区道路、供水、污水、园林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项目代办、企业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