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鹿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14:30—17:30) |
电话: | 82279125、82270555(传真)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石清路7号 |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纪检办公室: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作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受理本镇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府、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消防、防汛抗洪、抗旱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领导辖区传染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透出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络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业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村镇规划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7.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
9.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