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市容、环卫、渣土处置等城市管理规划、实施计划和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并移送的规划案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三)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市政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等违反市容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配合获鹿镇政府及乡镇(区) 做好主城区城中村及辖区范围内的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依法查处取缔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占道无照商贩、店外或专业市场外经营行为。
(五)负责牵头和督导相关单位做好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及槐安路(鹿泉段)、山前大道(307国道—衡井线)、京赞线(槐安路—君乐宝路)、石铜路、君乐宝路市容市貌管理;负责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容貌管理;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两侧的违规行为。
(六)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次干道环卫保洁工作;负责主城区部分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点)、清扫清运车辆、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落实;依法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七)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利用和消纳日常管理;负责区域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依法查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违规行为。
(八)负责指导、督导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与环卫保洁工作。
(九)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和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城区及各乡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
(十)负责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场外道路运输、处理的巡查与管理(不含农村拆违、翻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负责经区政府批准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各乡镇(区)做好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倾倒、遗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违章行为。
(十一)牵头停车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路外及路旁空地停车位施划及建设工作。
(十二)旱码头步行街、站前街便民广场的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市容市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十三)负责做好城东综合市场、传统集市环境容貌秩序维护与日常管理,并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次要路段设置早夜市等便民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依法查处市场内占道经营、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城乡环境容貌考评工作。负责主城区及各乡镇(区)政府所在地环境容貌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十五)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主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即时监控,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办。
(十六)负责“12319城管便民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
(十七)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责或权属不清问题的界定。
(十八)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城市管理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大队机关内设6个股室
1、办公室(人事股):负责行政办公、车辆管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疫情防控、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评定、人员考核、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2、计财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与审计等工作。
3、综合管理股(渣土管理股、城乡环卫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洪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统计管理、重点工作督导等工作。
负责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建筑垃圾核费管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审核和车辆备案、大气治理、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规划发改、卫生城和洁净城创建等工作。
4、法规股:负责法制建设、普法教育、执法监督与管理、行风建设、退役军人服务、投诉受理、综治信访、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答复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
5、城乡环境容貌考评办公室:负责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城乡环境容貌考评、“门前三包”责任制督导落实、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文明城创建、县城建设、宣传教育、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整顿等工作。
6、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负责城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舆情防控、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二)三个直属中队
主要负责13个乡镇(区)南中北三大片区市容市貌督导检查、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收集转运督导检查考核以及市容环卫执法、渣土监察、未批先建(仅开发区范围)、国有土地批建不符规划处罚等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同时指导各乡镇(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
(三)五个下属单位
1、市容监察中队
负责城区市政道路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管理与执法、“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落实、非机动车便道停放管理、违章占道和小广告治理等工作;
2、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石铜路、京赞线(槐安路-君乐宝路)、山前大道(307国道-衡井线)、槐安路(鹿泉段)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管理与执法、“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落实、非机动车便道停放管理、违章占道和小广告治理等工作;
3、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厨余垃圾收集转运以及公厕建设维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城乡卫生管护中心
负责指导乡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农村环卫保洁监督,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市场服务中心
负责海山便民市场建设维护与管理、获鹿传统集市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