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是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负责鹿泉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内设综合股、管理股、机动中队、督导中队、监控中心、执法1-6中队,共11个科室。 内设...
机构信息
地区: 鹿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1-82012754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与会馆路交叉口
详细介绍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是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负责鹿泉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内设综合股、管理股、机动中队、督导中队、监控中心、执法1-6中队,共11个科室。

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股

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档案、督查、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纪检监察、人事(老干部)、财务、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工、青、妇、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

二、管理股,联系电话:82205750

负责辖区内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监督管理辖区内减排目标的落实;牵头辖区内大气、水、土壤、生态、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安全等环境污染防治的对上衔接和对内工作分解

三、监控中心

负责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

四、机动中队

负责鹿泉区全域内机动执法、联合执法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域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移送、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

五、督导中队

负责对接上级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的生态环境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负责上级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查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

六、执法一中队

负责辖区开发区、白鹿泉乡、石井乡。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生态、环评、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机动车等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排查及基础数据收集等区域内环保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

七、执法二中队

负责黄壁庄、李村镇、宜安镇。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生态、环评、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机动车等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排查及基础数据收集等区域内环保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

八、执法三中队

负责寺家庄镇、山尹村乡。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生态、环评、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机动车等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排查及基础数据收集等区域内环保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

九、执法四中队

负责大河镇、获鹿镇。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生态、环评、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机动车等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排查及基础数据收集等区域内环保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

十、执法五中队

负责铜冶镇、上庄镇、上寨乡。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生态、环评、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机动车等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排查及基础数据收集等区域内环保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

十一、执法六中队

对接区大气办、牵头负责安排落实监测点位管控;牵头负责安排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生态、环评、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机动车等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排查及基础数据收集等区域内环保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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