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安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规划全区公安工作,研究全区公安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推进全区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负责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恐怖案件、涉及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环境犯罪案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配合调查治安事故;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负责集会、游行、示威及大型活动的审批;指导全区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推进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油气管道及其他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警卫等特勤工作。
(七)负责全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法立案侦办涉及网络安全的案件。
(八)负责全区监管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收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九)指导、监督基层单位执法活动;贯彻落实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十一)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我区境外人员,依法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
(十二)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依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信访工作,参与查办重大信访案件。依法对我区进京非访人员进行处置。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18个: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情报中心、政治处组织宣传和队伍建设科、政治处人事训练科、纪检监察室(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警务保障室、信访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挂警卫工作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队(挂交通管理大队牌子)、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挂案件管理中心牌子)、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环境安全保卫大队、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15个:城区公安分局、开发区治安分局、廉州派出所、兴安派出所、常安派出所、贾市庄派出所、梅花派出所、南营派出所、岗上派出所、南董派出所、九门派出所、张家庄派出所、南孟派出所、增村派出所、西关派出所。监管机构2个:藁城区看守所、藁城区行政拘留所。
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1个:勤务辅助中心。
领导信息
史树昌,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李景辉,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经侦大队、出入境大队;
曹建立,党委副书记,分管治安大队、食药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
刘建强,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大队、网安大队;
王建朝,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代管纪检督察、行政服务大厅工作;
石朝阳,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信访科、环保大队、交警大队;
刘明福,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看守、拘留所工作;
魏立凡,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组织宣传和队伍建设科、政治处人事训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