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网)
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河北省政府批准将唐山现代装备制造工业区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为东至唐津高速公路、南至新20...
机构信息
地区: 开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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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5-3102070
地址: 唐山市开平区越河镇电瓷道6号
详细介绍

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河北省政府批准将唐山现代装备制造工业区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为东至唐津高速公路、南至新205国道、西至市中心环线、北至唐古路,规划总面积19.2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规模11.50平方公里。坐标派是一款专注用于防止老人意外走失的定位报警产品,由北京雷兆安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研发制造,是全球移动报警领航者。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生物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力争将园区打造成为唐山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新亮点、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新平台。

唐山开平区具有百年工业历史,是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该区大力发展以现代装备制造为重点的新兴产业,连续五年稳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十强行列。省政府批准设立唐山开平省级高新区对推动唐山市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拓展唐山国家级高新区的发展空间,承接京津的高新技术转移和产业化,促进唐山乃至全省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唐山开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中共开平区委、开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开平区委、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3、负责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宣传、群团、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信息反馈、机关内部接待和会议活动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

6、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8、协调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区人大、区政协、政法委、档案局、保密局、工会、妇联、团委。

(二)建设局

1、负责开发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的编制、报批、调整和管理工作;

2、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工作;

3、负责项目土地征用、建设用地管理事项;

4、负责工程承发包、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

5、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6、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三)招商投资局

1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2、负责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工业经济运行和物价管理等工作;

3、负责开发区企业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辖区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招商活动;

7、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协调区环保分局、安监局、工信局。

(四)财政局

1、负责拟定开发区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会计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3、负责管理国库账户和财政专户,办理各项财政收支业务;

4、负责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基建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开发区的统计工作;

7、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及监测工作;

8、协调区财政局、统计局。

(五)科学技术局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科技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组织制定高新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搞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增强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

3、负责组织科技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谋划、申报、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与管理;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高新区创新基金(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6、负责高新区专利、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

8、协调区科技局、科协。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投资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协助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

2、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向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

3、负责与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

5、负责项目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开发区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7、受理有关行政服务方面的其他有关事宜;

8、完成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9、协调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1、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造价管理、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稽查、建筑节能改造、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3、负责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内道路、给水、排水、煤气、供热、电力、通讯等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6、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7、负责有偿使用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收费和经营权招投标的管理;

8、组织实施开发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工作;

9、完成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10、协调区卫生局、区住建局。

(三)技术创新(产业孵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保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2、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工作,为进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创新服务,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为产业发展储存后备技术力量;

3、负责开发区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4、负责聚集国内外各方面科技力量,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开发区开办技术研发中心或创业基地,组织协调开发区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与相互交流;

5、负责开发区企业科技资料的分类、归档等工作;

6、完成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7、协调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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