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裕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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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311-86578508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
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执行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贯彻执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贯彻执行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并推进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实施和经费协调工作;申报和推荐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文物安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卫督察。执行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体育社团的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各项群众体育比赛。贯彻落实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