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裕华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
机构信息
地区: 裕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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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 0311-86578350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详细介绍
石家庄市裕华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贯彻执行河北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文化、民营等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上级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市基本情况、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城镇化发展、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指导街道(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指导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
(十三)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标准化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信访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省市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工作;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统计经费和本级统计经费的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更新维护;负责全局统计网络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和工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和提供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二)统计综合科

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市基本情况、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城镇化发展、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指导街道(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指导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各类大型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统计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组织统计分析、经济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组织统计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设计、维护和管理全区宏观经济指标和数据库工作;协助石家庄调查总队做好城镇住户调查、生产者价格调查、购买者价格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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