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
机构信息
地区: 裕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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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 0311-86578389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详细介绍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裕华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设备、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管理司法所干部。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报送、公车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信息化等工作。

(二)法制股(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股、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承办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贯彻落实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区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应诉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社区矫正和基层工作管理股

负责检查、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法律援助和律师工作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六)政工纪检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表扬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派出机构
10个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方村镇司法所 
裕东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东苑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建通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槐底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裕华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裕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裕兴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建华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裕翔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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