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
机构信息
地区: 彭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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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9:00-12:30;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节假日除外); 9:00-12:30;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3-81561886;传真:023-81561886
地址: 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社区103号百安小区E栋一楼
详细介绍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的机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国、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推荐申报,承办县域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沈华凡
彭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沈华凡: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负责信访维稳、政策法规、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信访科)、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个人简历
沈华凡,男,汉族,1966年1月生,市委党校大专,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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