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县...
机构信息
地区: 石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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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3-73327155
地址: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2号 邮政编码:409199
详细介绍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调整

1. 划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至县审计局。

2. 划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至县审计局。

职能转变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交办督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安全保密、党内法规、应急处突、信访维稳、教育培训、信息宣传、政务党务公开、财务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有关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

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相关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及制度;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总体政策及相关制度,牵头推进县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县级彩票公益金分配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性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三)国库科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承担县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拨付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组织财政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工作;承担县级和全县财政总决算的编制、汇总工作;承担部门决算和批复工作;承担预算旬报、月报编报工作;承担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本级财政账户管理工作。

(四)预算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承担县级中长期财政规划的编制工作;拟订县级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县级财政分配、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年度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办理全县财政结算事项;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绩效工资的统发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有关工作。

(五)采购办公室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会同业务科室分解政府采购任务,下达采购计划;承担政府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承担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执行对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等相关工作。

(六)农业农村和基层财政科

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和基层政权建设、村级财政补助等方面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基层财政改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财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联系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承担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工作。

(七)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科

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城市建设、交通、环保、规划自然资源、商务、经信、应急和民族发展贴息等方面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担保、保险等有关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兑现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联系部门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承担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工作。

(八)行财科

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教育、文化、旅游等方面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联系部门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承担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

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退役军人等方面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工作;负责联系部门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承担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工作。

(十)会计监督科

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规章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会计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财政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承担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债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实施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有关工作;承担债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分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主权外债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以及资金转贷、支付、偿还全过程监管工作。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类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罚没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

为预算单位(学校、医疗机构除外,下同)提供会计核算服务。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为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财务数据、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提供服务。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库支付事务中心

负责维护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及财政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与国库科、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对账;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技术和运维技术服务;负责财政专用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承担建设项目预算及已备案项目结算抽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批复的事务性工作。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负责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工作。

领导信息

陈松珍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书记

个人简历

陈松珍,男,土家族,1974年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石柱县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书记。

主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和乡镇帮扶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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