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石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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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早上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73332261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新开路44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职责职责:
(一)划入的职责
1. 将原县农业委员会承担的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局。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2. 将原县交通委员会所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港航管理处、县船舶检验处)、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局。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船舶检验职能。
(三)加强的职责
1. 加强党对交通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对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 加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3. 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
(四)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展改革委相关职责分工
(1)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商县交通局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县交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推进工作。
(2)铁路、高速路、民航及交通规划职责分工。县交通局负责对接市交通局,配合做好铁路、高速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协调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规划,负责提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等安排意见。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
2. 与县林业局相关职责分工。县交通局负责拟订公路绿化(高速路除外)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公路绿化的检查验收工作。
3. 物流职责分工。县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县商务委员会负责牵头物流管理相关工作。
4. 渔业船舶职责分工。县交通局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陈军
党委书记、局长
陈军,男,土家族,1974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重庆市石柱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5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及5000元以上机关经费支出的审核工作。对交通行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路长制、河长制、云长制、林长制、网络安全、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交通法治、交通战备、生态环保、信访稳定、深化改革、保密工作等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