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石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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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73334141 传真号码:023-73334114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甄子坪路166号 |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三)组织起草公安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制度建设。
(四)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组织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公安督察,按权限实施对人民警察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五)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
(六)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活动;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九)负责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警卫对象和目标的安全警卫。
(十)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法,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建设。
(十四)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冉义智
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正处职,二级高级警长)
冉义智,男,汉族,1976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正处职,二级高级警长)。
主持县公安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