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巫溪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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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51522817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38号 |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相关行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巫武警部队、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考核工作。承担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商贸行业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行业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煤矿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按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协助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群、信息、安全 、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局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统筹县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有关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综合一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综合二科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上级划拨及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执行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承担巫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应急调度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巫武警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 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协助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
(七)法制宣教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系统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应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组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