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巫溪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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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51522379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259号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牵头委机关综合会议的组织和文秘,承担机关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工作。承担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本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本系统知识分子、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舆情管理。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和社保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协助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承办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协助抓好干部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老协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软科学研究相关工作。提出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中共巫溪县委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组织执行并向社会公开,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本系统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及农业执法行政人员的培训等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综治工作。
(四)改革指导科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中共巫溪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土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和智慧农业建设规划,负责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和农村经济信息服务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五)发展规划科
起草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研究并起草提出供给侧改革、山地高效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产业化经营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提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技术措施和相关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负责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农业投融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地方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参与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投资标准制定。负责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工作。
(六)特色农业科
研究制订促进粮油和经济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承担抗灾救灾、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负责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拟订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农机化综合统计工作。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承担农业财政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农业补贴工作。承担巫溪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兽药药政和畜禽屠宰、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拟订渔业生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船、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农作物、畜禽品种及配套体系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实施农业保险相关政策。负责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动物疫情等应急管理。
(七)生态农环科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拟订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市场与安全科
负责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落实农业生产标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编制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