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唐山市丰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
机构信息
地区: 丰润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一5月31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30一17:30;夏季(6月1日一8月31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5-5182259
地址: 唐山市丰润区箭厅街11号
详细介绍

唐山市丰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重点文体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和监管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智慧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发展。

6、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9、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考古、文物修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推进全区文物事业发展。10、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管,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管,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1、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活动进行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广电机构进行监管。

12、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承办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全区体育社团建设工作。协调区体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督察全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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