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丰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一5月31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30一17:30;夏季(6月1日一8月31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5-5123544 |
地址: | 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506号 |
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会务、保密、文秘档案、史志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对全区交通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督办局直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管理科。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专项规划及分年度实施的资金投资计划;审定(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公路客货运输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新改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负责有关统计、预测和资料信息收集汇总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成果鉴定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组织交通行业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活动;组织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局属单位的民兵武装工作。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交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局名义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政策研究;组织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财务科。负责汇总编报局预算、决算及公示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使用项目绩效评价,办理政府采购、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及资金支付等工作;负责交通系统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产、资金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会计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的业务指导;负责交通建设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局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做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督促局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单位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监管职能,负责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依法依规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七)综合运输科。承担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参与运价政策拟订和定价活动;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京津冀交通运输一体化相关项目的论证、推进、对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拟订道路运输行业政策、规划、服务规范、技术标准等工作;依法办理交通运输场站等基础建设财政资金项目的计划、申报、验收等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财政资金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行业政策、规划、服务规范、技术标准的落实;组织全区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参与组织、协调京津冀及跨区域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活动;按照行业执法部门要求,负责组织道路货物、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出租客运车辆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承办法律法规指定或者确需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或出具承办意见案件;负责组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性资料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