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路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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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315-2822321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 唐山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063008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的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草案的起草、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立法协调,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五)承担统筹推进唐山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机关各处室职责
1、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2、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及网络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察督办;负责有关外事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保密、文电、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3、法治政研督察处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有关工作。
4、立法处 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以及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负责编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
5、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6、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7、行政复议应诉处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市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8、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市司法局法规及“放管服”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9、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10、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实施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1、律师与仲裁工作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指导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市仲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
12、公证工作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指导、监督市公证协会工作。
13、司法鉴定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负责监督检査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对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14、计财装备处 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用车辆购置审批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15、政治部(警务部) 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衔评授、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警用服装计划申报及发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6、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指导直属单位纪检工作。
二、部分直属单位职责
1、唐山市法制研究室 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理论研究;围绕我市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开展调査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对策和建议;承担市政府规章外文文本翻译审定工作;负责定期将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唐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提供行政法律咨询。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办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査;承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审查。
2、唐山市行政执法培训中心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负责组织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负责全市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负责建立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档案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档案;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査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信息审核、备案、报送、发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年检;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建立证件信息化电子档案,及时办理证件注销、回收、换发等工作。
领导信息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侯西岭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司法局行政工作、分管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负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工作
王瑞玲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计财装备处
郭日新
一级调研员
分管律师与仲裁工作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杨国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依法治市办立法处、法治政研督察处
么福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处
杨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市行政执法培训中心
齐学礼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负责政治部(警务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
于海涛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
主持驻局纪检组工作
魏慧忠
三级调研员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
何承荣
三级调研员
分管司法鉴定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徐树利
三级调研员
分管行政复议应诉处、市法制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