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云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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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3-55169051,023-55185771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1544号 |
(一)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决定。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和县级农村工作系统实施领导,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中共云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县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3.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加强全县农村工作队伍建设。
4. 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党员及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5.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研究,向县委提出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6.负责县级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民族和宗教工作。
7. 负责本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农业农村委主要职责
县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县级农业农村有关制度草案。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涉农执法工作。按要求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 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 按要求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云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品牌建设。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落实农业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开展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云阳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重庆市和县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 落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4.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