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山海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35-5136271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正合街1号山海关区政府B座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 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起草全区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草案,制定有 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区内 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 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 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 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 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 批服务便民化; 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区级各部门、垂管部门行政 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研究推进并联审批 服务工作;研究建立“双盲”式行政审批制度,推动政务服务“不 见面”审批;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 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协调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订全区公共 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 责建设、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 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并监督区本级公 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区并负责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 理;协调开展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六)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区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 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 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 推进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 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引导和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 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区 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 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 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 理; 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区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 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 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 行监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进驻窗口人员和劳务派遣人 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务服 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区内审批服务联动 工作机制。
(十) 受理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对受理事项 进行交办、协调、督办;对热线承办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 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投资项目、企业注册、市场服务、资源规划、 社会事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住建城管、交通运 输、商贸流通、文教体卫、农林畜水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牵 头组织涉及多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指导、联合踏勘、方案会 审、联合审查、联合验收。
(十三)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 制;组织开展现场勘验核查等工作;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 家库,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涉及专家评审的工作进行组织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