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云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55129713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路198号 |
(一)组织起草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提出政府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投资规模及方向、中央及市县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评审、评估政府投入的智慧应用建设,提出大数据、智能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形成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
(五)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
(六)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七)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活动。负责全县大数据专家库的管理,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行业及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服务供应企业的行业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协调和后勤保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办督查和目标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承担我县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承担有关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负责综合性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数据管理应用科
负责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存储登记和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评审、评估政府投资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及预算资金,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等投资项目。开展大数据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推动大数据政用、民用,统筹推进智慧云阳建设。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建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
(三)信息化推进科
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研究拟订相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动全县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四)产业规划发展科
负责拟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政策措施、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推动大数据商用。负责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