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云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55167700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96号 |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三)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五)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七)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国有林场的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火灾先期处置等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森林火灾先期处置工作。
2.重大项目管理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负责县重点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