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和考核工作。 (二)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
机构信息
地区: 垫江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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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3-74512547;传真:023-74512547
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277号
详细介绍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和考核工作。

(二)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实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处

(三)法制监督科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

垫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垫江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垫江县法制建设中心

垫江县公证处

领导信息

杨卫东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抓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曾庆华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四级调研员: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政务管理和督查、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政风行风、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群团(含工会、青年、妇女儿童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司法所:高峰、裴兴、三溪、坪山、永平、五洞。

叶 桦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本系统文秘、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改革、机要保密、基建维修、节能、物资装备、财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大风险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应急处突、政务公开、政务值班、议提案办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等工作;负责双拥、助残、统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红十字会、卫生健康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司法所:包家、太平、澄溪、砚台、鹤游、白家。

谭 孟副局长:分管本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宣传、备案工作,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信息排查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联系司法所:新民、沙坪、曹回、普顺、周嘉、永安。

张 瑜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全面依法治县、法治督察、普法依法治理、市域社会治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国家赔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本系统信息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学会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监督科、县法制建设中心。

联系司法所:桂溪、桂阳、高安、长龙、黄沙、杠家、大石、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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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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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垫江县人民政府

垫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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