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赤城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是赤城县县政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工作的部门。 截至2022年春季,全县有公办学校27所,其中高中、职中、特教学校各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2所(二中和三中,...
机构信息
地区: 赤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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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8:30-12:00 2:30-5:30 冬季 8:30-12:00 1:30-5:30
电话: 0313-6312469
地址: 赤城县赤城镇长源路25号
详细介绍

赤城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是赤城县县政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工作的部门。

截至2022年春季,全县有公办学校27所,其中高中、职中、特教学校各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2所(二中和三中,另一中和职教中心有附属初中),县城小学4所,乡镇中心小学13所(教学点33个)。在校学生共计24373人,其中高中3516人,职业高中1215人,初中7096人,小学12546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180人,送教上门38人,随班就读88人,特教学校33人,无接受教育能力19人,康复中心2人。全县共有教职工2120人。民办小学1所,在校学生27人。公办幼儿园18所,在园幼儿1534人;民办幼儿园20所,在园幼儿2751。局内设工委办、行政办、人事股、教育股、财务审计规划股、科学技术股、体育股。事业股室设招生办、教研室、资助中心、信息技术装备站、青少年活动中心。

一、 工委办公室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所属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及党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协调工作。负责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上级党委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工作。配合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县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党政办公室

负责全面掌握全县教育发展情况。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建设、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奖励评审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县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负责系统安全生产、信访、平安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指导机关党群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协调全县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等。 负责相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和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负责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反恐、扫黑除恶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统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院士联谊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中等以下学校教师及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确认申报工作。

四、教育股

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含民办)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检查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制定全县中考政策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生的学籍档案,负责初级中学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和科普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负责基础教育信息发布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统筹规划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负责家庭教育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绿色校园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征兵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学生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禁毒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科普活动。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组织实施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发布县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对教育的难点、热点问题专项督导,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财务审计规划股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县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专款使用建议计划。负责全县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编报审核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全县中小学收费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有关财政、特价、审计、账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初审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负责拟定、落实中央、省、市下达的教育基建专款投资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管理教育系统学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自管产(住宅)房改工作及管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股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岀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省、市、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的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牵头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管理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拟订全县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在赤城县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县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拟订科技奖励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承担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  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市场  规范和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负责重点目标任务的督导落实。承办与市科技局的会商工作,负责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会商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关事宜。承办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和组织管理,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山区科技创新等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县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进工作站建设。承办出国()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

七、体育股

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拟定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冬季运动项目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冬季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组织开展全县体育领域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攻关,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评价、推广。负责组织、协凋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协调参加国际、国内、省内、市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由县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县运会和全县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制定全县冬季项目竞赛制度、计划。指导冬季项目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学生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负责指导全县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负责全县冬季项目相关培训。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张家口市承担的有关奥运事务。协助张  家口赛区赛事组织管理。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体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体育理论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八、招生办

组织好普通高考、高中会考以及中考,严格招生考试管理,完成各项招生任务。做好自学考试工作,鼓励各界有志青年参加自学考试。

九、教研室

做好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多出教研课题,组织好教育教学观摩活动,掌握教育新理论、新理念的动态。搞好各科教师的培训工作。

十、资助中心

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指导做好职教中心工作,加大招生改革力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开展服务一、二、三产业人员的文化、科技培训工作,特别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十一、信息技术装备站

做好图书、仪器和信息装备工作。做好信息技术工作,组织“三种模式”设备利用培训班。和相关各个电脑公司保持长期不间断联系,随时解决仪器出现的问题,保证正常教学的使用。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毕业班理化生实验考试工作。

十二、青少年活动中心

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培训工作,制定县域内青少年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领导成员名单:

党组书记、局长张春杰

副局长:闫凤林,冀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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