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ロ市桥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张家口市桥西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简...
机构信息
地区: 桥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3-2185320/2183415
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5号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ロ市桥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家口市桥西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简称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教育工委),作为区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 中共张家ロ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接受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科技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省、市、区委和政府关于教育、体育、科技方面的重大决策。
(二)指导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反馈工作信息。
(三)负责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直属学校和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稳定、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直属学校和单位知识分子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管理工作。完成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向市委教育工委反馈工作信息。
(五)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査、监督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六)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的管理;加强基础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代表区政府对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学校以及其它教育机构履职情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验收。
(七)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教师队伍、校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评聘,负责教师的培养、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教师政治和经济待遇的落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基本建设、财产管理;指导检查全区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与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检査、指导工作。
(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技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业务管理,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负责教学仪器配备、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ー)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做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并进行规范管理。
(十四)做好全区老年教育相关工作。
(十五)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落实有关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九)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二十ー)做好体育外事相关工作。
(ニ十二)组织开展全区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二十三)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五)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有关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十六)做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相关工作。
(二十七)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科技重大专项的方案起草、推荐指导、跟踪管理和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规划,提出保障地方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负责审核、上报全区科技支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等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科技政策,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及应用示范农业新成果;负责协调、指导农村科学技术推广相关工作。
(二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全区科技进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受理、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及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科技优惠政策;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相关工作
(三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掌握全区教育工作的全面情况,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題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办理机关重要党务、政务;负责办理局长办公会和局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及重要接待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日常管理;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教育信息、简报等编印、上报下达及文件运转和文秘档案管理;负责计划、总结、文件、信息及有关材料的起草、撰写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责任目标制定、运行、考核和管理工作(调资、职称评聘等);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卫、机要保密、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考核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及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辖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査及认定工作;负责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及培训工作;负责师资调配和招聘教师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调入、调出人员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任期目标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招聘教师的考核定级签约等工作;负责工人等级考试晋升及合同制工人的考核、合同续订等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评审及聘任工作;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审批手续;负责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全系统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管理各方面对教育的捐款捐赠;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审核系统内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区属学校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管理区属学校基建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基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在用锅炉管理工作及植树造林工作负责自管住房管理工作
(二)教育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的管理;负责检查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划片招生工作;负责团队学生德育教育工作;负责班主任管理、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全区成人教育及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自学考试报名、登统及毕业生审定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审定区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检查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全区老年教育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做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并进行规范管理。负责体育教学计划的落实和教学管理,组织全区中小学体育艺术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业余体育队的集训及群体活动;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艺术教育指导性文件;组织协调学校参加省、市内外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卫生教育教学计划的落实和管理:负责中小学卫生室建设的指导、检查、评估负责中小学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体质检查和调研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综治委及学校幼儿园周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组织专兼职督学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向同级和上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与建议;反映学校以及教育工作者的要求;负责纪检、审计、监察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和群众来信来访及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体育和科技股。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工作。拟订全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冬季运动项目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协调参加国际、国内、省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由区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入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全区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冬季项目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负责全区冬季项目相关培训。组织落实体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立(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有关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科技重大专项的方案起草、推荐指导、跟踪管理和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规划,提出保障地方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审核、上报全区科技支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等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科技政策,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及应用示范农业新成果;负责协调、指导农村科学技术推广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全区科技进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受理、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及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科技优惠政策;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股级职数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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