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桥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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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3-2089870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8号 |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落实省、市、区委和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体育发展和体育产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落实有关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省、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工作。
(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中小学招生、升学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辖区幼儿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依法指导辖区民办学校。
(七)协助区委管理中学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各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任免、管理工作。
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省、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办本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策、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全区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本系统基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组织建设。负责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冬季运动项目的组织、设置和布局。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负责所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管理国内外对教育的捐款、捐赠。负责统筹全区教育扶贫攻坚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和纪检工作。
事业单位
1.区成人教育中心
2.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区电教仪器站
4.区小学教研室
5.区中学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