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隆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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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85610011 |
地址: |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63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涉及交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二)根据全市的总体布局、发展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全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拟订铁路、民航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国家、重庆市制定的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区内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协调全区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内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
(六)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管理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赋予交通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交委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运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十一)承担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养护、道路客运、水运等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议案提案、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承担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交通运输行业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牵头交通系统政绩目标考核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党员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科
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负责交通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有关制度,承担所属单位落实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审计工作;按权限组织实施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有关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等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综合规划科
组织拟订和综合平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相关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后期评估工作;承担岸线使用审核有关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分析、交通扶贫工作;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方案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拟订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国防交通。
(五)建设养护科
负责贯彻落实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工程建设及养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建设及养护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对公路、水运建设及养护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公路、水运等工程设计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按权限承担铁路、机场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承担交通枢纽站场建设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和养护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等工程建设目标考核;指导国、省、县道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六)综合运输科
负责全区公路、水运、公共客运、铁路、民航等综合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协调与衔接,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规划;按权限负责机场净空保护、电磁保护等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政策、制度及标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工作;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工作;指导机动车维修、运输场站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综合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管理民航运输工作;协调邮政发展相关工作。
(七)应急管理科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民用航空、地方水域水上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包括地方铁路运营安全)、公路养护安全、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行政许可科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贯彻执行交通行政许可政策法规;负责对外公布行政许可;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和解答;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集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管理交通政务服务窗口;牵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