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决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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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武隆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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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决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并督促检查。

(三)统筹管理全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其他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四)加强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减轻城镇学校入学压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加强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管理;指导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工作。

(六)负责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统筹规划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全区学校的教育经费及其预算和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宏观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事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考试考核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十一)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二)加强全区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和校舍安全管理,指导学校作好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十三)负责对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协调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对我区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指导本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咨询、申请受理、初审、贷后管理和协助经办银行回收贷款工作。

(十五)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相关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

(十六)按相关规定,对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负责机关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修志、机关日常运转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电子政务、教育新闻信息发布;负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书档案、机关后勤管理、机关财产管理、机关离退休管理、机关重大活动、会议、公务接待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牵头承担相应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牵头督办建议、提案、会议决定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党建、党务、统战、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校级领导、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考察推荐和监督管理;负责人员调配、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考核晋级、表彰奖励、干部教师培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按相关规定,对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教育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管理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校招生计划并实施监督。负责基础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管理指导;负责德育、科普、法制、劳动、环保、心理健康、团队、关心下一代、家庭教育和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改革和发展规划;指导学校、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

(四)财务科

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教育财务核算、财务管理、预算决算;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与监督;负责统计工作、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教育事业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指导教育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财务管理、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协助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建科

负责学校建设规划;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基建工程投资审批、调控、建设质量、竣工结算的监督;负责校舍管理和教育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教育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审定;指导学校基建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职成特幼教科(行政许可科)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指导、发展规划、教学指导、招生就业、专业建设及学籍证书管理;负责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融合发展;负责办理教育行政许可事宜,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办教育设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七)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督导;负责对乡镇及部门教育发展履职进行考核督导;完成市区教育督导下达的专项督导任务。

(八)应急管理科

制定教育系统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防范救援、督查考核;负责信访受理、信访案件督办,防范和处理邪教,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牵头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区级教职工、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负责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负责学校食堂监管、食品卫生和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娱艺术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建设及器具配置;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十)审计科

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专项经费情况的审计与监督;负责教育事业单位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指导教育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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