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体事...
机构信息
地区: 潼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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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夏露街122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体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全区性重大文体活动和旅游节会,管理区级重点文体、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体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体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体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

(十一)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四)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交流活动。

(十六)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七)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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