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潼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44590690 |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333号 邮编:402660 |
潼南区林业局班子成员共4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全局干部职工60人,另有林业员30余人;在全区林业系统中有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15名。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制审计科、行政执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林长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林木种苗管理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国有林管理服务中心(挂区木材检查站牌子)、花椒产业发展站。
我区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林木资源丰富,全区植物共有63科136种,野生动物共有12目25科44属50种。全区林地面积67.9万亩,占全区幅员面积28.6%,森林覆盖率为41.7%(含四旁资源折算面积)。其中:有林地为49.4万亩,疏林地为0.1万亩,宜林荒山3.8万亩,灌木林地2.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为11.2万亩,苗圃地为0.02万亩,无立木林地为0.5万亩。潼南有着优越的自然和地理条件,有强大的政策支撑,是林业投资的热土,是各界有识之士成就大业的摇篮。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2.拟订全区林业发展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
3.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管理。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工作;编制林(竹)木采伐计划,执行限额采伐规定,负责森林抚育管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区林(竹)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违法运输、违法经营林(竹)木的案件。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6.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负责林地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林业改革发展、农民合法经营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负责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8.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行工作。
9.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林木采种育苗、植树造林的技术指导,指导、督促全区各行各业的绿化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指导。
10.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石漠化治理工作,拟订全区石漠化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拟订区级林业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林业资产的监督管理。
12.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林产品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的培植和林业龙头企业的培育。
1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拟订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防火知识培训,发布森林火灾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4.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5.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林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普及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