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璧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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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0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41425648 传 真:023-85283599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永路211号 |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和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绿岛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镇街(以下简称各镇街及管委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防震减灾等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以及防震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区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璧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和协调组织,指导各镇街及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及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煤炭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全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会同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应急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三)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四)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五)监督指导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七)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群团等工作;统筹开展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工作;统筹事故灾害风险研判、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和有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承担区应急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事故灾害救援科
负责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日常管理及训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统筹协调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自然灾害防治协调科
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及上报、损失评估、救灾物资分配、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救助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和有关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对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信访稳定工作。
(七)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区应急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法制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监督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二)事故调查科
承担全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执法大队
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四)矿山行业执法大队
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五)工贸行业执法大队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六)自然灾害防治执法大队
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七)应急救援执法大队
承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和应急救援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
领导信息
黄义臣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
薛祖泉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应急指挥和预案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救灾、灾后重建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李泽元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邹勇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机关运行、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政法、关心下一代、退休人员服务及群团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节能等工作。
张强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工商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灾害救援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刘昀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负责区应急执法支队政治思想工作,协助抓好事故调查科、执法大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