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川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71422889(联系电话、传真、群众热线)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南大街74号3楼301室 |
(一)起草本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二)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组织拟订和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四)拟订和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拟订本区临时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六)拟订和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承办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八)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九)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十)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服务体系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二)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信访稳定、党政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财务、统计、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政策法规、宣传信息等工作。牵头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
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组织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拟订和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和执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救助科
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临时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和执行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订和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和承办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社会福利事务科
负责指导和管理民政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稳定有关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重庆市南川区社会救助中心
2、重庆市南川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3、重庆市南川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重庆市南川区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5、重庆市南川区社会福利中心
6、重庆市南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中心
7、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
领导信息
陈学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党组和区民政局全面工作。负责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工作。
杨兵(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特困人员供养、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扫黑除恶、精减退职、河长制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社会救助中心、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陈永(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财务(审计)、统计、政策法规、人事、综合目标考核、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风险防控、统战、爱国卫生、精神文明、群团、“创文”、 机关管理、政务公开、招商引资、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工作、志愿者服务、福利彩票发行、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系区慈善会、福彩工作站。分管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田兰(副局长)分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敬老院管理、婚姻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反家庭暴力庇护、殡葬管理、殡仪服务、安全生产、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等工作。分管社会福利事务科、区社会福利中心、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区救助管理站(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区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区殡仪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熊昕同志(一级调研员)协助陈学军同志工作。
李平同志(二级调研员)协助杨兵同志分管相关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
李红玉同志(三级调研员)协助田兰同志分管相关工作,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
苟玉萍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陈永同志分管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陈学军同志对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各位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与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