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卫生健康局(筒称区卫生健康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石家庄市藁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区委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暑,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等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配合上级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国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区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来文来电、接收、登记、提出办理意见、流传传阅,负责发文核稿、登记、签章。负责领导批示意见,重大事项、紧急任务的督办落实。制定机关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计划。负责管理机关文书档案。负责安排机关值班、制定机关各项制度,对值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承担或参与机关重大会议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二)人事科。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资源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三)规划财务科。负责卫生健康总费用测算、全区财务年报和汇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机关资产配置管理,机关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和发放;办理机关人员养老、医疗保险业务。代管机关工会经费。监督管理卫生院的财务工作,发挥好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能。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统算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装各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使康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四)法制监督科。拟定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科室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检查。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执法证件年检,制定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负责督查督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工作。(五)医政药政科。组织实施西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工作。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规范以及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指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指导医院医疗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负责基层卫生政策、标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医疗支持农村工作,组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组织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卫生使康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六)中医科。落实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入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七)疾控科。负责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的制定,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八)妇幼健康科。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与监督。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计划生育病残儿、伤残成人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管理。(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十)爱卫科。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牵头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拟订健康藁城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藁城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健康藁城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监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十一)公共卫生科。负责公共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于增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张谦: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牵头分管“哨点”工作,主管人事科、疾控科(应急办)。负责联系区人大。监管中西医结合医院。
李伟: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卫生规划、基础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管理、信访稳定、党建、纪检监察等工作,及疫情调度指挥中心建设。主管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办室、信访监察室)、规财科。负责联系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监管人民医院。
张建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日常运行、安全生产、法制监督、会务安排、职业卫生、人口监测、计划生育审查等工作,主管法监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监管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邓文山:局党组成员、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主持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工作。
谷吉军:局党组成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所长,主持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全面工作。
张瑞娥:局党组成员、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持人民医院全面工作。
王立明:局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主持疾控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主持防领办工作。
齐立军: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医政药政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质量、医患矛盾处理、科学教育、健康扶贫、中医药事业发展等工作,主管医政药政科、中医科。
张涛:四级主任科员,分管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舆论宣传等工作,主管爱卫科、公共卫生科、宣传站。负责联系防领办。
张国强:四级主任科员、疾控中心书记,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妇幼保健、计生药具管理等工作,主管办公室(安监科)、妇幼健康科、药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