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永川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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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49863498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398号 |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第二条 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第三条根据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紧缺农资储备和供应工作。
第四条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和引领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与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依法管理运营企业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指导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第六条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及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七条承担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指导主管社团及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八条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组织、宣传、党建、纪检、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公文运转处理及文秘工作;本社系统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后勤工作;社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资产管理科
宣传贯彻财政财务税收等法律法规政策;财政预算决算并执行;正确管理使用资金、资产;监督、指导系统企业的财务;按照法律法规做好财务统计工作;社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合作与经济发展科
宣传贯彻各级党和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关“三农”工作中涉社政策;研究、拟定永川区供销社组织体系发展政策,做好具体的发展工作;组织、培训系统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组建和协调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搞好系统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统计工作;杜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安全科
信访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访来访下访调研工作,按照政策原则化解矛盾,确保稳定;指导督促系统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内保工作;社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瞿 江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王 勇区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书记、主任工作,分管党建、财务资产、后勤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联系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联系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茶山竹海街道、陈食街道、三教镇、板桥镇、双石镇、红炉镇、青峰镇、宝峰镇、永荣镇11个镇街基层社。
金富鹏区供销社副主任
协助书记、主任工作,分管经济发展、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信访安全法治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联系合作与经济发展科、信访安全科。联系南大街街道、大安街道、金龙镇、仙龙镇、朱沱镇、五间镇、来苏镇、卫星湖街道、何埂镇、吉安镇、临江镇、松溉镇12个镇街基层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