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坚持镇街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
机构信息
地区: 江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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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3-47601010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园区大道99号珞城大厦306室
详细介绍

坚持镇街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事业站所及职责

(一)农业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涉农产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新品种、农业新技术、农业新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承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指导、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并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办农村经营管理事务性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免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等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牧统计工作。

5.承担森林、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等林业工程。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服务工作。推广林业科技、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6.负责辖区内农村能源、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宣传培训、资金计划落实、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宣传就业、社保、医保、医疗救助、劳动维权等各项政策法规并提供咨询服务。

2.承担辖区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业务的具体经办工作。

3.承担辖区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

4.做好辖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组织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5.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协助下岗失业等人员办理社保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就业再就业援助服务。

6.开展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人情况的日常检查;协助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助区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7.做好辖区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本辖区的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关系转接、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就业创业指导、帮扶援助等服务工作

2.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相关政策。

3.负责退役军人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4.负责收集录入、研究分析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承担法制宣传工作。

2.按有关规定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畜牧兽医)、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日常执法检查中信息上传、推送工作。

4.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5.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

6.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企业服务中心

1.负责对辖区企业提供征地拆迁等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辖区企业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促进、技术推广、法律咨询、对外交流等服务活动。

3.负责协调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力量为辖区企业提供服务。

4.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文化服务中心:

1.开展文化宣传普及活动。

2.负责辖区内的文体设施建设、使用和维护,组织协调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文体活动。

3.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并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提高群众文化素养。

4.组织指导群众艺术创作,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5.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6.负责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推介、宣传、招商引资等服务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工作。

8.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

9.承担旅游发展服务工作,负责旅游产品开发、营销推广、形象包装、旅游策划、对外宣传等工作,开展旅游发展规划的研究、旅游资源普查和信息归集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水利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3.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旱相关事务,拟订防汛抗旱和水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5.负责水库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及小(一)型及水利水电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具体事务。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调查,水事纠纷协调处理。

6.负责辖区内河长制推行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

7.负责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赵富勇
党委书记
邱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培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志勇
党委副书记
黄培祥
副镇长
胡仕韬
政法委员
黄利
副镇长
冯晓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刁翔
组织委员
夏雪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钟渝
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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