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机构信息
地区: 江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3-47391010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石泉街128号
详细介绍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上级来文、镇委镇政府文件和镇属各部门及村(社区)上报文件的办理,镇委镇政府综合性文件起草、发文,以及机要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镇委镇政府综合协调,重大会议的会务筹备,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委镇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

4.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

5.负责政务值班工作。

6.负责镇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建设工作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8.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9.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1.负责全镇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日常工作。

4.负责镇属各部门、村(社区)的综合考核工作。

5.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政工、工资福利、干部教育等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7.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8.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2.负责承办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3.负责引导和扶持全镇工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信息产业的发展。

4.负责全镇商品流通业监督管理,促进全镇商贸流通业发展、建设城乡统筹的商贸网络体系。

5.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经济社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镇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镇国民经济核算、全镇投入产出调查和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有关统计资料和数据。

7.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8.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1.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2.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工作。

3.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和婚俗改革。

4.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和网上大厅融合发展工作。

5.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的执行;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指导家庭保健服务,提高人口素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的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7.负责残疾人工作。

8.负责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9.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10.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1.负责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督查、督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镇委镇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3.研究分析信访诉求情况,对信访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处置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参与处置公共突发性事件。

5.负责协调联系江津区公安局石蟆派出所、江津区法院第三法庭、江津交巡警第六勤务大队、司法所工作。

6.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7.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1.负责承担全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2.负责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农民新村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筑修复建设。

4.负责全镇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开展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负责全镇场镇开发建设、中坝岛保护利用工作。

6.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7.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8.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9.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1.拟订全镇财政、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及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全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镇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审核批复镇属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管理财政票据。

3.负责全镇会计支付、核算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公开透明。

4.负责村(社区)财务核算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

6.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负责公房管理。

7.负责全镇审计管理工作,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镇属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的财务审计工作。

8.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

9.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10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2.负责消防工作。

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

5.负责农村公路等基层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6.负责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报灾情,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8.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镇纪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明确人员具体承担。

事业站所

(一)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全镇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农业资源;负责农业生态保护;负责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农技培训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3.负责实施农村经营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负责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和兽医医政服务工作。

5.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调查、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畜禽产品安全监

6.负责林业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

7.负责科技普及、科技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

8.负责气象工作。

9.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10.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服务中心

1.负责政治理论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商联、政协委员联系等工作

2.负责协助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石蟆教育发展工作。

3.负责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4.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影)、文物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5、负责历史文化名镇的开发与保护工作。

6、负责全镇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抗战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辖区旅游指导、宣传、推介、协调等服务性工作。

7.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8.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转移农村劳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工作。

2.负责受理辖区内人力社保举报投诉,调解人力社保争议纠纷,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情况,纠正违法行为。

3.负责承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镇内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生存状况验证等。

4.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5.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本辖区的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关系转接、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就业创业指导、帮扶援助等服务工作。

2.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相关政策。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情况反映,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3.负责退役军人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4.负责收集录入、研究分析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镇双拥优抚,退役军人相关工作。

6.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7.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负责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

2.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具体事务以及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3.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5.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水利服务中心

1.负责河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

2.负责农村水利工作,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实施城乡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节约用水、防汛抗旱工作。

4.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5.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扶贫开发中心

1.负责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等服务性工作。

2.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3.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聂剑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辉武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苏家建
镇党委副书记
蔡家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冷方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谭杰
副镇长
周颖
副镇长
庹林涛
政法委员
梁红英
副镇长
黄磊
组织委员
罗理
宣统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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