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合川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23-42830779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办事处南园东路99号 |
区委教育工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归口管理、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四)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协助区委管理教育系统区管领导干部并负责提名,会同区委组织部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用、聘任;负责全区除区管领导干部以外公办学校、幼儿园、直属教育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和聘任;负责区教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
(六)管理、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德育、人才引育、教育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领导、指导教育系统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九)指导教育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十)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教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区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制度,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下达中小学、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和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镇街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直属教育事业单位,协调在合高校的有关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负责抓好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审核上报高完中、职业中学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审批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和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直接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图书资料和玩教具配备等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搞好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教职工管理工作。
(八)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统筹管理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初中、小学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组织、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负责本系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和指导本系统安全、稳定、治安、保卫和普法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和指导教育产业、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十三)实施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十四)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五)负责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以及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主动接受监督。
(十六)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教育工作的建议、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区教委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定全局性重要文稿、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公文运转和管理、印章管理、机关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公开和综合性教育信息工作;负责重要政务督查督办;负责电子政务;负责机关车辆调度和报刊杂志分发;负责有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处理公开电话、主任信箱;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抓好机关公物和环境卫生、办公用电用水的管理;协助做好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报刊征订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
指导、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承办全区教育系统除区管领导干部以外的高完中、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和其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区教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任免、聘任及管理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育工作,承办机关非领导职务和一般行政职务干部的管理、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系统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宣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学校工会、妇女、协会工作并领导其他群团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承办机关工会、妇女工作及其他交办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协助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规划、组织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做好人才引进、教师招聘、培训培养、教师交流、支教走教和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按规定负责区级优秀教师、名师、骨干教师评选表彰和专家遴选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名师、骨干教师和专家推荐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离退休、退职、辞职、解聘、死亡抚恤等手续,协助办理教职工养老保险。负责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管理;协助调查处理教育系统教师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四、财务审计科
管理、指导、筹措教育经费工作;统计、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管理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以及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事业收入,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等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大中专招生、自学考试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指导本系统财务和收费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相关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违规收费和财务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学校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及法律法规,督促各学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五、发展规划科
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区教育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编制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基建投资计划;审核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基建的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编制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校舍维修改造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和争取学校基建专款和赠款;指导学校基建、住房制度改革和后勤发展;统筹协调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
六、高等教育科
负责发展高等教育的宣传工作;为高校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为高校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牵头抓好在合高校联谊会的工作,协调在合高校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支持在合高校争取和承担科技规划项目、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区域性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等工作。协调指导有条件的在合院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成立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高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服务。协调做好在合高校校园安全教育工作。
七、基础教育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管理、指导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推动全区素质教育;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管理、指导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协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管理小学、初中毕业证发放和高中毕业证发放的审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改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区级以上示范性、实验性、特色性学校建设;牵头实施基础教育品质提升工程;制定中小学教学指导文件并组织实施,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指导中小学贯彻落实小学、初中、高中国家及市级课程计划,负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审定、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普通中小学学籍档案建设,指导普通中小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安全教育;负责教师违规补课的调查处理;负责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八、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管理、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工作;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作;制定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德育示范学校建设、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疾病防治工作;指导学校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专项教育;组织、管理全区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建设及器具配置;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和环保工作。
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民办中小学教育、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成人教育及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制定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民办学校做好分类管理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有关项目申报、建设工作;指导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及文明风采赛;开展教师专业提升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负责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管理、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实习及就业、保障用工工作;指导中职学校专业申报、建设工作;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档案、学籍注册,办理转学、退学手续,毕业证办理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及执业技能培训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办学的初审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指导、管理、协调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建设、管理、评估社区教育业务机构,组织社区教育干部、师资队伍培训;牵头承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终身教育活动,推动全区终身教育工作。联系中华职教社、职业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协会有关工作,牵头做好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十、安全稳定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群众工作科牌子)
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参与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处理教育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本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收集反映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信息;负责安全稳定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工作;牵头做好校园保安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牵头、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牵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教育系统防范、处理邪教和禁毒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估。
十一、招生考试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社会化考试有关政策和法规;指导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教育质量监测考试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志愿、考试、档案工作。
十二、学前教育科
管理、指导全区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办学管理、教学指导、督导与评估。负责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发展民办普惠幼儿园。管理、指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负责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建设,负责组织教师培训、教学观摩、经验交流和按规定开展教学技能评选以及学前教育科研课题与成果推广,对幼儿园开展等级评定、普惠认定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审批、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幼儿园的财务规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准幼儿园收费标准,负责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审批工作;负责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协助、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教育。
领导信息 吴志琼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委委员、书记,合川区教委主任
主管工作
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对党风廉政和安全稳定工作总负责。
个人简历
吴志琼,女,汉族,1977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委委员、书记,合川区教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