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应急局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
机构信息
地区: 大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 023-43722939    值班电话:023-43761995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897号商务中心西楼1、2楼
详细介绍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提出综合研判意见,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足部队、民兵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及志愿者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地震防治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先进适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面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
(二)行政办公室
(三)财务科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六)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七)风险监测和防灾减灾科
(八)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一)科技和信息化科
(十二)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抗旱科
(十三)群众工作科
下属事业单位
1、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区应急指挥中心
3、区应急救援中心
4、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5、区地震监测中心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吴朝中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殷光明
分管工贸行业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指挥(应急值守)、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分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执法支队政委、三级高级主办:唐安秋
分管双桥经开区行政执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科技和信息化及地震监测工作。
分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办公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双桥执法大队、区地震监测中心。
副局长:林世刚
分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火灾防治、应急救援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科、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喻其林
分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和许可、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反诈、信访稳定及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群众工作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陆美萍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机关(应急值守除外)、内部审计、群团、宣传及“三城同创”工作。
分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风险监测和防灾减灾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曾伟
分管行政执法、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和区减灾办日常工作。
分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防灾减灾科(区减灾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级调研员:王祥万
负责财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区安委办日常工作。
负责科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区安委办)。
四级调研员:龙俊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负责科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四级调研员:谢文江
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负责科室: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科。
一级调研员黎宗奎:协助吴朝中工作。
二级调研员龙  飞:协助殷光明工作。
四级调研员龙  俊:协助唐安秋工作。
四级调研员谢文江:协助林世刚工作。
三级调研员李富泉:协助喻其林工作。
四级调研员张通莲、韦淑华:协助陆美萍工作。
四级调研员肖天亮、周维莲:协助曾伟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实行AB角
殷光明  唐安秋互为AB角
林世刚  喻其林互为AB角
陆美萍  曾  伟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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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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