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23-43722172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56号 |
(一)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二)负责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三)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收支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负责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负责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八)负责对区级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受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按法定权限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重大项目稽察职责。
(十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十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十四)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规审理科
3.整改督查与内审管理科
4.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
5.财政审计科
6.企事业审计科
7.投资审计科
8.经济责任审计科
9.电子数据审计科
10.审计中心
下属事业单位
区审计中心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长蓝兴友: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副局长杨再辉同志:负责财政财务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社会保障资金、涉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外资等专项资金项目审计,负责统筹局大数据审计建设、使用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和审计中心。完成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黎娟同志:协助局长做好区委审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局工作计划、局务督查、总结、目标考核、宣传、接待、组织人事、干部教育、老干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信访稳定、保密、安全、应急、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投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区属重点投资项目调查和重点公共投资审计。分管办公室和投资审计科。完成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霞同志:负责重大政策执行、重点项目审计、稽查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负责组织国企审计和负责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环保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分管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和企事业审计科。完成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彭吉丽同志:主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项目计划、督查统计、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内部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核查工作;负责组织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分管整改督查与内审管理科和经济责任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怡同志:主持局纪检组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作风建设的监督工作。负责统筹项目质量管理、业务规范、法制宣传、审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计理论研究、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线索移交督办工作。分管法规审理科。完成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