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 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23-43769185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251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和指导全区的竞技体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管理和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和青少年体校工作。规范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和体育彩票基金的使用。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及宣传推介。
(十)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五)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七)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八)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九)负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科
(二)财务科
(三)行政审批科
(四)市场监管科(法制科)
(五)产业发展科
(六)文化事业科
(七)体育事业科
(八)旅游事业科
(九)传媒机构管理科
(十)文博科
(十一)安全应急科
(十二)信访维稳科
下属事业单位
(一)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区体育发展中心
(三)区文化馆
(四)区图书馆
(五)区美术馆(区非遗中心)
(六)经开区文图馆
(七)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领导信息区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区体育局局长陈奇林:主持党委、行政及体育局全面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佳:分管产业发展科、财务科及产业项目专班、石刻文化公园专班。负责文旅体产业发展、产业统计、财务审计、目标考核、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文旅体综合体打造、夜间经济发展、文旅体产业链和生态圈构建、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及管理、全区十四五文旅体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石刻文化公园规划及建设、文旅体高质量发展政策及对策研究、文旅体智库建设、文旅体深化改革、文旅IP策划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畅:分管专项工作专班。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龙水湖度假区、旅游民宿等级、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重点项目创建工作。统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驻场旅游演艺项目落地、市级以上层面宣传营销及招商、文化旅游市级年度考核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沈浩强:统筹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工作,分管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中国石窟寺研学旅游项目政策研究及落地建设等工作。协助陈奇林同志抓好体旅融合发展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覃珂:分管旅游事业科,区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中心及旅游营销专班。负责旅游事业及行业标准化建设、宣传营销、新(自)媒体及政府网站等工作。统筹推进世界遗产地联盟、智慧(数智)旅游、巴蜀新地标及网红打卡地打造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驻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春凤:负责驻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兴无:分管行政审批科、市场监管科(法制科)、传媒机构管理科、安全应急科、信访维稳科和市场管理及安全稳定专班。负责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安全应急、广电传媒、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等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防灾减灾、禁毒反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体育发展中心主任邓廷建:分管体育事业科。负责区体育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肖于:分管办公室、文化事业科、文博科,分管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双桥经开区文化馆(图书馆)、区美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党群政务专班、财务审计专班、文化事业专班。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网络舆情、文化事业、文物文博、机关政务、政务公开、编制人事、机要保密、机关内部安全、群团统战、科普环保、软件正版化等工作。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城市创建及城市提升、垃圾分类等工作。协助陈兴无同志管理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分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