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4时上班,18时下班。(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43722054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就业援助政策,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六)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上级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承办区政府干部任免事项。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人力社保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管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就业和人才促进科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劳动关系科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科
(八)退休人员管理科
(九)政策法规科
(十)劳动保障监察科
(十一)社会保险科
(十二)行政审批科
(十三)群众工作科
(十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下属事业单位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区仲裁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
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区干部档案管理中心
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服务中心
领导信息局党委书记、局长,蒋仕惠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区社保事务中心。
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杨胜海
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机关党务、安全生产、信访、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双拥、精神文明、生态环保、信息化建设、机关后勤和群团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群众工作科。
局党委委员、区社保事务中心主任(正处级),蒋昌杰
负责社保事务中心支部、社保事务中心全面工作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晓纲
负责劳动关系、工资福利、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分管劳动关系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科、退休人员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小成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表彰奖励、工勤人员管理、财务、劳动监察、劳动维权、农民工工资、信用体系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联系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工作。
分管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行政执法支队、职业技能鉴定所。
局党委委员、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周前云
负责就业和人才中心全面工作和乡村振兴、人才、双城经济圈工作。
分管就业和人才促进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