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订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区域协作、开发区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投资促进政策,组织起草投资促进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建立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三)负责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引进和产业对接,争取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四)负责投资环境营销和宣传推广,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包装、推介;负责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建立投资促进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负责对国(境)内外重要招商项目的谋划、包装、发布、推介工作,建立项目库。
(五)负责国(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开展招商活动。
(六)负责与国(境)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及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规范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秩序,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利用国内外资金项目洽谈、签约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负责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实。
(七)负责对国(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联络拓展、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洽谈的组织。
(八)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制订并落实奖励政策;加强招商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引进央企资金、项目及各项合作,促进合作项目的建设,负责为央企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引进资金到位统计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区域间资金、项目、人才、科研成果及产业合作工作,开展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负责市所、市校科研合作开发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 (园区)建立、升级,扩区工作,指导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对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调度和绩效评估、考核认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投促局负责指导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开发区管理科
外国投资管理科
经济技术协作科
项目信息科
投资促进一科
投资促进二科
投资促进三科
机关党总支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领导分工
赵 勇 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主持全面工作;
董 民 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分管投资促进一科、投资促进三科、党总支工作;
杨会印 副局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分管经济技术协作科、项目信息科工作;
张建龙 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开发区管理科工作;
王黎明 二级调研员 分管外国投资管理科、投资促进二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