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彭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9∶00—12∶30,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9∶00—12∶30,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78442257 |
地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48号。 |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有关综合执法工作。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委机关、委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代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彭水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