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綦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85880543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14号 邮政编码:401420 |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安排落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承担支队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法制科
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三)执法一大队
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
(四)执法二大队
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职能。监督指导隔离、封锁、扑灭等重大疫情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
(五)执法三大队
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
(六)执法四大队
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领导信息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曹长科
工作简历
曾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区扶贫办主任、区委农工委委员
2021.04-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工委委员、书记,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主管工作
主持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