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巴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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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66222356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区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7楼 |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承担相应行政监督责任。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参与制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区级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专家服务基层系列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考核和管理;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建站管理;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相关政策;拟订和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
十、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区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区调配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督查、大事记、行政后勤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全系统经济实绩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综合调研、政务信息、创卫、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修志等工作;负责由区人力社保局承担的网络舆情监控及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单位财务核算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的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职业年金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行,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违规案件;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实施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四)行政审批科(重庆市巴南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社会保险统一申报登记窗口的协调管理;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审批企业非标准工时制度;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确认工作;本系统其他所涉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和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工作。承担重庆市巴南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牵头开展本部门所主管的民办培训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社会组织非公党建工作;受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完成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科
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科)
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法制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等信访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统计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综合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企业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实施劳务派遣许可的审查意见;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破产企业改革改制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八)人事人才科
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遴选、流动调配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区调配领导小组会和联席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区委及以上层级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牵头负责全区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并督促落实区级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引进计划;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考核和管理;参与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实施监督;配合做好区三级平台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
(九)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贯彻执行就业创业、就业援助、失业保险等政策;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辖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和开展绩效评价;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就业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对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工作;具体承担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事业单位
1、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就业和人才中心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