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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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68863568 |
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1幢 |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章程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三)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按市农业农村委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
(十五)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应急、保密、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编报部门财务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
3、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挂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牌子):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审批的受理与办结。
4、扶贫开发科(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5、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建设。指导粮食油料作物、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6、畜牧水产科: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査、动物标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7、农田水利科: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开展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
8、科教生态科: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9、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统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宅基地、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管理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业相关执法职能。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2、区扶贫发展中心:协助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协助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3、区乡村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服务、乡村治理指导服务,指导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农村宅基地服务,以及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服务,承担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技术服务。
4、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任务;开展植物的病虫测报和防治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种子质量管理,品种管理。
5、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承担经济作物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和培训服务;负责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管理工作;组织无害化生产管理和无公害蔬菜监督管理,加强经济作物市场营销体系监管。指导全区花木产业发展及花木生产技术职能。
6、区农田整治保护中心:实施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负责相关技术的应用、推广示范和绩效评估,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过程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工作,开展全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整治相关信息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示范与推广工作,开展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机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宜机化整治改造项目实施、在用特定农机产品调查等工作,负责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日常服务与监测,完成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7、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挂区农环站牌):负责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农业污染调查与防治、生态农业建设试点与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环境监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监测治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外来入侵生物防治。
8、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牌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申报及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
9、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检测监测、诊断治疗,承担畜牧生产(含畜禽良种引进)技术指导和推广、兽医技术指导和推广、水产养殖(含疾病诊疗)技术指导和推广,负责畜牧水产业生产情况调查。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杨华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主持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唐世银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区委农业农村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离退休、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库建设,“三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禁毒、团支部、妇委会工作。分管党政办、扶贫开发科(乡振办)、区扶贫发展中心。
林洪同志(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负责粮油多经等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相关项目储备、实施、监管,校地合作、双城经济圈、缙云山综合整治工作等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接二连三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负责“菜篮子工程”、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联系负责林长制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朱溢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农村承包耕地、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环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农业科技创新、农村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分管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挂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区乡村治理服务中心、科教生态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区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张毅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按照“三转”要求,协助书记推动相关工作。
周光田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扶贫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财务审批、项目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营经济、农田整治、农业机械化。分管计划财务科、农田水利科、区农田整治保护中心。
陈静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主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负责长江“十年禁捕”退捕后续工作。分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农业执法三大队。
郑伟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负责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任务、种子质量管理,品种管理;负责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分管区农业技术推广站。